记者:为切实规范市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形象,8月1日起,我市在市城区开展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此次行动的主要参与部门之一,承担哪些方面的工作?
侯献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站位全市发展大局,畅通交通秩序,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提升城市形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主要参与部门,承担着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查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销售企业(商户)店外经营、占道销售等问题;二是制订加强城市环卫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和淘汰方案,落实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等管理措施,积极推进更换新能源封闭小货车工作。
记者:为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力开展,市城市管理局重点采取了哪些措施?
侯献峰:一是高度重视,成立组织。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相关通知精神,印发《濮阳市城市管理局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整治内容和保障措施等进行明确;加强内部动员和宣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不购买、不使用违规车辆,无条件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二是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华龙区、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园区现有各用途环卫三轮车2800余辆。对符合环卫要求的,将统一标识,公安备案,上临时牌照作为过渡,分期分批更换新能源环卫专用车。对行业内不达标车辆,一律取缔。三是加强宣传,集中治理。针对商户和路边流动商贩,执法支队通过出动宣传车,播放《濮阳市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耐心解读政策,使商户配合治理行动。
记者:请谈谈市城市管理局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是什么?
侯献峰:下一步工作中,市城市管理局将制定出台《市政环卫专用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对环卫车辆严格管理考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积极推行更新标准化合规车辆上牌运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逐步解决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经营商户店外经营、占道销售等问题,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记者 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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