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少市民选择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作为代步工具,自认为“绿色环保”。
目前,我市城区正在开展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有些人不理解这么好用的车为什么要整治?其实就是为了“安全”两字。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随意变更车道、乱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
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的危害有哪些呢?请先看两个外地的案例。
交通事故一:2020年11月18日14时45分许,湖北老河口市杨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沿市洪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襄丹线55公里100米李家沟桥路段,在向左侧变道过程中,与沿洪山路由南向北直行李某驾驶的鄂FNY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通事故二:2020年12月24日8时40分许,李某驾驶豫L0xxx号轻型厢式货车沿启老线由东向西行驶至1286公里老河口市孟土路星河城西200米左右时,与前方沿孟土路由东向西行驶,向左侧变更车道的张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张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从众多事故中总结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扰乱正常秩序,容易引发事故。电(机)动三轮、四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概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增加。
3.安全性能较差,安全隐患较多。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车辆稳定性差,车主往往用篷布、塑料布、广告宣传横幅搭建防雨篷,严重影响骑车人视线。使用后没有及时对车辆维护,造成刹车、灯光系统等不符合上路标准。容易造成方向失控、翻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4.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由于此类车辆基本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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