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整治行动系列会议精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濮阳市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濮办发电〔2021〕18号)和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行动,落实分工,确保管理办公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率先清零。
广泛宣传,令行禁止。7月31利用微信工作群、钉钉工作平台和网站宣传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有关政策,形成正面宣传氛围,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家属)对此项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摸清底数,限时清零。摸排单位和个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使用情况,登记备案,建立清零台账,组织签订承诺书,确保办公院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率先清零。
明确分工,狠抓落实。8月3日在各管理院区开展专项整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齐洪轩亲自督办,联系拖车,集中清理市委市政府等11个办公区未自行清理的保洁绿化电(机)动三轮、四轮车4辆,坚决做到办公区域不出现、不停放电(机)动三轮、四轮车。
加强督导,严肃问责。从即日起,管理办公区凡被局督导组或上级发现停放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的,扣发负责人和本人本年度三个月文明单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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