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有关部署,今年年初以来,市纪委主动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今年3月,按照省纪委监察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察委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黄亚雄靠前指挥,多次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作出具体安排,并就涉黑涉恶类案件办理情况听取专题汇报。6月28日,黄亚雄利用一天时间,深入范县、台前县调研,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8月7日,黄亚雄组织召开县区纪委书记及有关职能部门纪检组长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
拓宽监督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市纪委监察委网站和“清风龙都”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内容和市纪委受理举报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印制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在机关大厅电子屏、触摸屏及廉政广场电子屏滚动播出有关内容,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今年年初以来,市纪委监察委本级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反映3件。同时,规范线索处置程序,建立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截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共相互移交问题线索71件次。其中: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2件次(7件重件);纪检监察机关向政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39件次,目前查实1件,其他问题线索政法机关正在核查。
规范线索处置,突出工作重点。将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主动出击、不等不靠,明确专门室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查处工作。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紧密协作,坚持主动与市公安局对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卷宗等方式,对公安机关查处涉黑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筛选疑似腐败和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交由相关部门查处。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或已移送起诉的案件,市纪委监察委坚持提前介入,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跟踪处理。今年年初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涉黑涉恶党员干部10人。
强化工作督导,重拳整治腐败。将监督检查贯穿工作始终,充分利用现场指导、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多次深入濮阳市公安局、濮阳县纪委、清丰县纪委、南乐县纪委等单位督导工作情况。8月29日,组织召开各县区有关负责人会议,进一步督促做好省督导调研组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脱贫攻坚和村(居)“两委”换届相结合,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查巡访活动,收集摸排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严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关,有效预防黑恶势力干扰、破坏甚至操纵换届选举,防止劣迹分子把持基层政权。今年村(居)“两委”换届期间,共受理信访举报反映262件次,其中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4件次,涉及17人,通过公安机关查处,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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