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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6-13 07:00:11   

南乐县委、县政府制订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严格量化问责。经县委、县政府环境保护督导组多次督导检查,“小散乱污”企业未有死灰复燃现象,未发现辖区内存在“十五小”企业。

问题4:多家违法屠宰场内污水横流,排污严重超标,污染严重。

南乐县境内共有屠宰企业12家,均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5家公司办理的是环境影响评价手续,7家公司纳入了环保清改项目备案。

南乐县12家屠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并安装了污水在线自动监控设备,与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网,其中4家企业经本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南乐县城污水处理公司进行二次处理,剩余8家企业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厂内废水总排口达标排放。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环保部门已依法实施立案处罚。

近年来,南乐县3家屠宰企业总磷在线数据超标,县环保局及时进行立案处罚。截至目前,行政处罚均已结案。

问题5:去年环保部检查期间,福堪镇赵发旺食品厂非法生产20多天。

福堪镇赵发旺食品厂名称为濮阳市万佳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9月,经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同意,备案为“濮阳市万佳食业有限公司年屠宰1300万只肉鸡项目”,主要从事肉鸡的屠宰加工、冷藏、配送等业务。2017年纳入环保清改项目,已完成清改项目备案工作,但该厂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南乐县环保局于2017年4月对其立案调查,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处罚款捌万元整。目前,该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并安装有污水在线监测设备,与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网。

2017年3月份,濮阳市万佳食品有限公司养殖户放养的130万只合同鸡已到回收期限,若不及时按照合同回收,极易造成养殖户群体性信访事件。基于该原因,濮阳市万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3月25日向县环保局申请恢复20天左右的生产时间,并承诺生产期间,将生产废水送入南乐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问题6:西邵乡1家天花板厂用的原料全部是危险废物,现仍有几千吨危险原料储存在厂区的东侧坑内。

西邵乡的天花板厂名称为南乐县红旗石膏粉厂,由于经营不善已于2014年停产倒闭,属于僵尸企业,被定为“小散乱污”企业,于2016年12月拆除。

该厂生产原料为磷石膏,经现场核查,部分原料在场内存放。磷石膏其主要成分矿物为CaSO42H2O,含量为92%左右,另有少量P2O5和石英杂质,对大气、土壤无污染,不属于危险化学品。2018年6月12日,南乐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责令西邵乡人民政府对其存放的部分原料务必于6月14日前清除完毕。

问题7:张果屯化工厂臭气熏天,死灰复燃。

南乐县宏森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南乐县张果屯镇卞张公路东侧,于2016年12月纳入环保清改项目,按照要求于2016年12月8日进行了环保备案公示。该公司环境现状评估报告显示该厂生产项目为年产5000吨氯乙酸项目、副产品年产7500吨盐酸项目。通过对照该公司清改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2017年11月7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厂内东南角新增设备与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中生产设备不符。为防止其擅自生产,南乐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张果屯镇政府对新增设备的2处电源箱、1处电闸进行了查封。之后该公司擅自撕毁封条,南乐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11月9日依法移交至南乐县公安局,南乐县公安局对撕毁封条人员王齐华实施了行政拘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张果屯镇政府对南乐县宏森化工有限公司新增设备进行了拆除。

南乐县宏森化工有限公司自2015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整顿状态。2016年虽办理了环保清改手续,但由于该厂自身原因,并未开工生产。目前,该厂已倒闭破产,企业负责人李永胜为逃避债务和银行贷款长期在外务工。

问题8:产业集聚区是食品园区,食品园区内有多个化工企业,食品厂内存放化工产品,博奥药业仓库内存放危险化工产品,王老吉饮料厂存放化工产品;园区内至今仍有24家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生产。

(1)产业集聚区是食品园区,食品园区内有多个化工企业

南乐县产业集聚区位于南乐县城东北部,是以生物制造、食品加工、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的省级产业集聚区。经对产业集聚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区内存在化工企业,也未发现食品厂内存放化工产品。

责任编辑:崔莎莎